作者:禾凉

来源:GPLP犀牛财经

据新京报报道,8月底,中泰信托-恒泰18号(下称“恒泰18号”)的融资方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省投”)召开了首次债权人大会,但暂不涉及青海省投的债务清偿安排及具体时间表。这就意味着恒泰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兑付延期1年后,实质性的兑付时间仍然成谜。

信托易官网显示,2017年发行的恒泰18号发行金额为5.80亿元,融资方为青海省投,信托单位分9期成立,期限为2年,涉及159名投资者。

据资料,恒泰18号资金用于受让青海省投持有的宁北发电47.29%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青投国贸100%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青海省投将资金用于调整企业债务结构。当信托期限届满,青海省投溢价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从而实现信托利益。

2017年9月,青海省投所质押的金瑞矿业(600714.SH)股份比例已达98.32%。且自2018年12月以来,金瑞矿业接连发布了10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截至2019年5月初,青海省投下属子公司的股权,除持有的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的3.2亿股未冻结外,其他股权均被司法冻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海省投对金融机构的债务28.10亿元已逾期。

2019年3月,因青海省投发行的PPN及海外美元债券存在逾期支付的情况,触发了恒泰18号《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中泰信托要求其提前履行还款义务,但青海省投未按要求还款。

2019年3月29日,中泰信托将青海省投告上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法的统一协调下,该案件管辖权被移送至西宁中院,后于2020年1月7日在西宁开庭审理。中泰信托诉青海省投及担保方桥头铝电等3家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号:2019青01民初741号)的民事判决2020年5月正式生效。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该判决内容包括青海省投支付中泰信托回购基本价款和回购溢价款共计4.9亿元、违约金1079万元,及中泰信托对质押物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但2020年6月,青海省投发布公告称,收到西宁中院的法律文书,法院裁定受理其债权人对该公司以及该公司下属16个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已指定青海省投清算组和各子公司的清算组为管理人,要求受托人在8月19日前向青海省投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

一家资产规模高达750亿元、背靠青海省国资委的地方明星企业轰然倒地。而“恒泰18号”究竟能否兑付?GPLP犀牛财经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