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a

来源:GPLP犀牛财经

9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对海通证券(600837.SH)、华龙证券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海通证券在保荐中国天楹(000035.SZ)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对其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净资产收益率两处计算错误。

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海通证券以及两名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龙证券在保荐庄园牧场(002910.SZ/01533.HK)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对庄园牧场董事长涉嫌行贿事项未进行核查。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2015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庄园牧场董事长马某先后4次来到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杨晓明办公室,以春节拜年为名、行行贿之实,将随身准备的人民币现金共计10万元、5000美元、2万港元交予杨晓明。

中国证监会认为,华龙证券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华龙证券以及公司两名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