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新致软件上会通过,离成功挂牌上市又迈进了一大步。

这是一家2015年就迈出资本市场第一步的公司,当年9月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但此后原地停摆。

直至2019年末,新致软件发布新版招股书,将拟上市板块由上交所主板变为科创板,变更理由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技术特点及发展战略”。

这样一家标榜科技创新的企业,尽管在招股说明书里提到了50次“研发”,38次“科技”,但实际做的事儿却有些名不符实。报告期内,新致软件研发费用远低于同行,并且技术人员流失率超高,而这些问题的源头,似乎皆可追溯至其不愿承认的人力外包服务模式。

研发费用低于行业均值 技术人员流失比例超90%

公司自己的说法是,报告期内,新致软件研发费用分别为3881.32万元、6184.82万元、7771.09万元、4667.48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47%、7.02%、7.82%、9.4%,逐年上升。

不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8.63%、8.75%、8.81%、9.66%,新致软件与其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以2018年为例,当年中科软研发费用为4.4亿元,润和软件研发费用为2.32亿元,宇信科技研发费用为1.84亿元,科蓝软件研发费用为9404.86万元,均高于新致软件同期的研发投入。

与此同时,2017~2019年,新致软件人员流失率分别为26.91%、29.52%和25.29%,流失人数分别为1,494、1,845和1,527,不过令人震惊的是,其中的技术人员流失人数占比分别达到了95.58%、95.56%和 94.89%,而销售人员流失人数占比分别为2.21%、1.68%和3.14%。

新致软件自己也承认,流失的人员以技术人员为主,其次为销售人员,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如果关键技术人员和核心销售人员出现较多流失,且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招聘到合格的继任者,将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新致软件报告期内的研发人员是342人,而其中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只有271人,研发人员质量问题也是个隐患,而这可能也是其流失率极高的重要因素。

待遇方面,新致软件10位核心技术人员的2019年薪资在35万~65万元区间,跟郭董事长的102万元差距不算太大,但人均创收方面,从数据看,报告期内人均创收分别为21.70万元、22.56万元和24.78万元,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同行可比公司中,比如报告期内凌志软件数据分别为26.57万元、29.9万元、35.34万元,平均水平则为28.36万元、30.60万元、31.33万元,都显著高于新致软件。

对于人均创收,他们给出的解释比较耐人寻味,一是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合同价格与可比公司差异不大;二是公司多采用人力外包的形式提供技术服务,同时产品化程度和技术水平与可比公司有一定差距,因此需投入较多的人员数量满足大型客户较高的定制化需求。

核心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也影响到了新致软件整个公司的业绩走向,尽管营收和利润规模有持续快速增长,但相应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却没有增长。

2017~2019年,新致软件实现营业收入8.81亿元、9.93亿元和11.18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4.14%、12.81%和12.52%;净利润3860.17万元、6511.86万元和8533.11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0.2%、68.69%和31.01%。

但是报告期内,新致软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53.75万元、3168.48万元和-1659.64万元。尤其是2019年,新致软件净利润有8533.11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为负值。其给出的解释是,主要由公司的业务模式和收入较快增长的实际情况等原因导致。 

到底有没有从事人力外包?

事实上,前文提及的人力资源外包是新致软件的头号问题,为此还遭遇了上交所3次问询。

之所以备受监管层关注,有一个原因可能是新致软件自己也没法解释清招股说明书里的表述。在首轮问询函回复中,新致软件表示“人力外包服务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人员派遣、人员管理等服务的工作内容,不会约定具体的工作内容等”,不过去年底那版招股书中,新致软件的解释是“人力外包是由软件外协商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技术人员到客户的软件开发项目组中工作”。

所以重要的工作任务,是派还是不派?

一般来说,软件外包可以大致分为三类,第一是人员派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力外包,人均创收比较低,这是软件行业中占比较大的形式,外派软件工程师去客户处从事软件开发的劳务性服务。平时我们所见的一些大厂人事纠纷,多来自人力外包。也就是说,活干了,涉及的社保、薪资等方面却不对等。第二是工作量外派,企业不派遣人员去发包单位,而是在本公司组织生产,但是工作量外包,主要是软件项目中编程和单元测试环节等部分软件开发。第三就是项目外派,这条对双方要求就高了,外派单位得具备提供完整解决方案的能力,覆盖从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单元测试、系统测试全过程的软件开发,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并交付给客户,软件开发人员的工作、组织和技术方案选择由自己负责等。

在自诩科技企业的新致软件业务中,到底涉及的是哪类?

根据新致软件自己在首次问询函中的回复,其与部分客户的合作时间较长,按照行业惯例,双方会约定以单价和有效工时结算服务费用,同时,公司应对开发合同的项目结果以及外包订单的编码内容负责。因此,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服务与人力外包服务有明显区别,新致软件并不从事人力外包服务。

上交所在第三轮问询中依旧针对了人力外包,并且更深入地举出了例子。比如,根据发行人提交的重大销售合同,部分合同的名称包含“人力外包项目”“人力外包资源池”等字眼。如发行人与某保险公司签署的《基础类开发运维人力资源池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在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经约定发行人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参与方项目工作,并约定了技术服务费的人月单价、服务期限、人员名单、岗位任职要求,未见具体软件开发项目、交付成果验收等具体约定。

上交所这次对新致软件提出了更高要求,令其进一步提供并披露发行人不从事人力外包的充分依据,并提示“勿作选择性披露”。

新致软件的解释是,报告期内,IT解决方案实现的收入占比超过8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通过软件项目开发和人员技术服务两种形式向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2019年人员技术服务占IT解决方案比例为52.78%)。其中,对于客户提出具体项目软件开发需求并以项目验收作为结算条件的合同,公司主要以软件项目开发的方式向其提供解决方案。

公司存在以人力外包形式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公司IT解决方案中人员技术服务业务是公司以人力外包的方式向客户提供IT技术服务。公司向部分大型金融机构或国企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时,以“人力外包”、“人力资源池”等形式签订部分合同,主要是由于客户管理的需要,并遵循了行业惯例。

所以,对新致软件来说,“客户需求”成了免死金牌,一切涉及人力外包的问询,都借此做了回复,其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核心人力资源竞争力到底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