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壹零

来源:GPLP犀牛财经

8月21日,海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因未按案件风险排查管理规定核实违规问题,监督检查不尽职,授信业务准入不严,业务流程存在重大风险漏洞等问题,被罚款120万元。

与此同时,相关责任人林道平、曾小平、王仕标均被处以警告。

据悉,此单是中国农业银行8月以来收到的第二张“百万元罚单”。

8月5日,江西赣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于都县支行由于存在员工行为管控不力、印章管理不到位等,被罚100万元。同时被罚的相关责任人高达15名,其中,吴晓梅因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和挪用公款,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其余14人被处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