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一案二审尚未开庭,证监会的一则处罚决定书却牵扯出案中案。

当事人孙求生是上海双菱电梯董事长,也是王振华的常州老乡和相识十多年的好友。

2019年7月1日,孙求生知悉王振华因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便立即在事件曝光之前疯狂抛售其与妻子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价值超过两百万元,“完美”躲过了随之而来的三个跌停板。

因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涉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以130.87万元的罚款

该案件始于去年夏天。

2019年6月30日,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在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根据证监会披露信息,孙求生与王振华认识十几年,其是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该公司与新城控股在电梯销售、安装等业务上有合作关系。

2019年7月1日中午,王振华去派出所之前曾叫孙求生到其办公室见面,协助其处理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事项

当天,孙求生曾就上述事项被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进行问询,离开派出所时,孙求生看到王振华也在派出所接受问询。因此,孙求生知悉内幕信息

7月2日,王振华之子、时任新城控股总裁王晓松接到派出所电话,要求其前往派出所。当晚,王晓松和妻子在派出所里听取了王振华对于接下来工作的安排。

7月3日下午1点,王晓松组织召开高管会议,并在会上告知王振华在派出所配合调查事宜,要求公司董事、高管评估风险,做好风险防范预案。

随后有媒体曝出,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抓。

当日晚间8点48分,新城控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传信息披露文件。

7月4日,新城控股一字跌停,随后两个交易日继续跌停

然而,孙求生却完美避过了这轮暴跌。

其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额1036209元;妻子“钱某娟”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额1038365元,避损超过65万元

证监会认为,从“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的交易流水来看,2019年5月15日至7月1日一直未交易“新城控股”,7月1日孙求生知悉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7月2日、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内为了避损而卖出“新城控股”的动机明显

但孙求生对此并不承认。

其在申辩材料以及听证过程中提出,交易“新城控股”股票的行为并非基于知晓内幕信息,而纯属正常的自主交易。同时,孙求生大打感情牌,表示自己热心公益,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一贯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疫情期间,曾向湖北疫区捐赠近30万元的现金和医疗物资,组织公司为抗疫积极贡献力量,并据此向证监会申请免于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证监会认为,孙求生与王振华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王振华接触,知悉内幕信息,并非法利用该内幕信息从事“新城控股”股票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因此,综合以上因素依法认定孙求生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35.56元,并处以1308671.12元的罚款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孙求生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在去年,根据老证券法来看,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孙求生此次是两倍罚款,属于居间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