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花朵财经

日前,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泰人寿”)因违规办理合计3.5亿元协议存款遭监管处罚。

一纸罚单牵扯出信泰人寿经营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这家成立了13年的寿险公司自诞生之初就十分“缺钱”,屡陷增资困境,高管动荡连连,一度因偿还能力不足备受质疑。

近年,信泰人寿终于实现扭亏为盈,但业绩好转背后暗含隐忧,不仅偿付能力再度呈下滑趋势,股权也频繁遭质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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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理协议存款,铤而走险?

8月4日,据银保监会公告显示,2017年9月,信泰人寿在恒丰银行办理协议存款5000万元;2018年3月,又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3亿元,这违反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信泰人寿因违规办理这两项协议存款,被分别罚款30万元,合计60万元。此外,多位相关责任人也遭处罚。

有业内人士指出,险资冒着违规风险办理协议存款,或是为了博取高收益。据悉,协议存款的利率远高于普通存款利率。

案例表明,部分协议存款其实是打着存款的幌子做投资或借款,换句话说,就是借助银行信用的背书,以获取更高的存款利息。并且一般而言,协议存款的资金还能拿到数目不菲的管理费和顾问费。

据媒体估算,信泰人寿两次操作共涉及3.5亿元资金,若按2-3个百分点的财顾费和5-6个点利息计算,每年获利高达数百万。

实际上信泰人寿一直存在“资金之渴”。2007年成立之初,信泰人寿就已“输在起跑线上”,其3.5亿元的注册资金,放在高度依赖资本投入的保险行业确实略显寒酸。

“缺钱”几乎成了信泰人寿的运作常态。翻看信泰人寿历年年报,会发现公司长期处于求“资”若渴的状态中,曾5年亏损17.51亿,此前还因偿付能力不足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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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深陷偿付能力不足风波

2013年,信泰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183%。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按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显然信泰人寿这一指标已经严重跌破监管划定的红线。因此,原保监会先后下发监管函明,要求其暂停新设分支机构、暂停新的不动产投资和暂停新业务。

这三道监管函对彼时深陷亏损泥淖的信泰人寿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年报显示,2013年-2017年,信泰人寿净利润分别为-4.84亿元、-2.05亿元、1.86亿元、-4.89亿元和-7.59亿。累计计算,信泰人寿在这五年间已经亏损了17.51亿元。

在监管的调停下,信泰人寿完成了多轮增资,注册资本扩充至50亿元。随着业务重启,信泰人寿的业绩迎来“回春”。年报显示,信泰人寿2018年营收为72亿元,净利润为3221.24万元;2019年营收为205.38亿元,净利润为3531.55万元。

然而扭亏为盈的光鲜下隐忧也不少。

近来,信泰人寿偿付能力再度呈下滑趋势,报告显示,2019年,信泰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4.11%,而今年二季度,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2.01%。更重要的是,信泰人寿目前的股权质押率仍然超过一半,股权管理混乱顽疾依然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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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频繁动荡,超半数股权遭质押

早在2014年,信泰人寿已被曝出存在大量股权代持、私下转让、质押的情况。当时,信泰人寿深陷监管风暴和亏损泥潭,公司内部的管理和运作问题也被极大暴露到了公共视野中。

据统计,信泰人寿五年时间内经历了两任董事长,三度更换了总经理。实际上,信泰人寿的高管动荡与其一路走来增资不畅有关。

成立之初,注册资金先天不足的信泰人寿积极谋求增资。2008,公司董事会决议寻求至少增资5亿元。但全球金融危机打乱了这一计划,迫于经济大环境的压力,信泰人寿的股东们非但无力对其增资,还纷纷转手所持股权。

自此,信泰人寿被动地陷入股东频繁更换却增资寥寥的困局中,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罅隙也日渐变大,致使高层动荡。

2016年,在监管的调停下,信泰人寿增资取得进展,注册资本增为50亿元,经营状况也有所好转。

截止目前,信泰人寿的股东共有11家,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有4家。尽管股权结构渐趋稳定,信泰人寿的股权质押率高的问题依然严峻。

据信泰人寿今年二季度偿付报告显示,其前三大股东均处于部分被质押状态,此外还有一家股东的股权被全部质押,四家公司股权被冻结。天眼查数据显示,信泰人寿的总体股权质押率高达56.15%,质押笔数达20笔。

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8笔,数额多达122400万股,超过了其持股比例的一半;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的质押数额分别占其总持股比例的93.94%、86.44%。

除此以外,信泰人寿有四家股东被冻结,合计持有公司3256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股权曾多次遭到拍卖,却鲜有资金方问津数次流拍。

信泰人寿曾就股权层面的问题回应称,股权质押是股东正常经营行为,股东股权被冻结则是部分股东股权依法被保全的法律措施,对公司日常经营并未产生直接影响。

管理尤其是涉及到股权层面的混乱,无疑给信泰人寿的主营业务帮了倒忙。保险行业的寡头效应极其明显,信泰人寿历年来为了应对竞争劣势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它的“达尔文”“超级玛丽max”等产品,往往和同行公司的利润模式完全不同,然而为了抢市场做出的举措,却极大地增加了后续风险,信泰人寿就是如此这般地陷入了常年不稳定的偿付风险漩涡之中。在这种背景下,“协议存款”只是信泰人寿不得不为之的举动。

留给信泰人寿的终极之问是:它该如何改变这种局面?

也许剑走偏锋是行不通的,良好的股权、治理结构和产品设计才是问题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