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再度遭遇做空,飞鹤表示,保留就该报告相关事宜采取法律措施之权利(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利)。

继昨日第一时间否认Blue Orca的指控后,经过多方举证,7月9日早间,飞鹤的详细澄清公告终于发布。

7月8日,Blue Orca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飞鹤的做空报告。该机构称,通过对比多项公开数据,认为飞鹤夸大了婴儿奶粉的收入,同时还涉及虚报数十亿美元的运营费用以及夸大数十亿美元资本支出等行为。

在报告开篇,Blue Orca罗列出了报告中针对飞鹤指控的9个要点,包括:通过未披露的关联方物流公司实现收入虚报;尼尔森和商务部的数据显示,飞鹤夸大了收入;飞鹤有意地少报了数十亿美元的运营费用;幽灵工厂和可疑的退税;飞鹤夸大了数十亿美元的资本支出;主要审计危险信号;最初的中国骗局;相同的业务,不同的结果;以及令人困惑的原生态牧业。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在今日早间的澄清公告中,飞鹤对于上述要点一一进行了说明,且悉数否认了做空机构的指控。

今日开盘后,飞鹤股价略有下滑,截至收盘,其股价下滑5.66%至16.00港元。

否认夸大收入

Blue Orca在昨天的做空报告中,最先指控的是飞鹤在收入方面的不实,其中涉及通过未披露的关联方物流公司实现收入虚报、第三方数据显示公司夸大收入。

据Blue Orca表示,飞鹤主要向分销商销售婴儿配方奶粉,但在将产品交给物流服务供应商时才确认收入。该公司坚称,物流服务供应商都是独立的第三方。然而,从实地考察和中国企业的记录显示,这些物流公司是由一名飞鹤员工管理的。该公司声称,飞鹤的大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都是由其工厂运输出来的。因此其认为,当飞鹤将产品交由飞鹤旗下的物流公司时,便确认收入。

Blue Orca还表示,追踪中国零售销售情况的两个独立可信的数据集显示,飞鹤的收入远低于该公司宣称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数据集是独立制作的,但在我们看来,尼尔森的数据和商务部的数据都表明,飞鹤在2018-2019年的实际收入比该公司报告的少49%”。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飞鹤对这两点指控着重进行了说明。

在物流公司及收入确认上,飞鹤表示克东瑞信达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物流服务供应商之一。2017年至2019年,瑞信达向公司提供的物流服务分别占公司物流总费用的约29%、22.6%及19.2%。在这三年中,由工厂仓库到分仓仓库间的物流服务占瑞信达提供的物流服务总金额的96.6%、97.8%及97.9%,由工厂仓库到经销商的物流服务占瑞信达提供的物流服务总金额的3.4%、2.2%及2.1%。“本公司仅对直接送往经销商部分的产品于交货时确认收入,由工厂仓库往各分仓仓库之间的物流属于调拨,因而不会确认收入。”

飞鹤还一并强调了和这家物流公司间的独立关系。据称,根据公开信息,屈东持有瑞信达100%股权,解德河为瑞信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飞鹤确认,屈东、解德河及瑞信达均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除日常物流业务外本公司与屈东、解德河及瑞信达无任何其他关联。此外,根据公开信息,自2015年10月起至本公告之日,解德河持有齐齐哈尔锦鹤原生态观光牧场有限公司(“锦鹤”)100%股权,并担任锦鹤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飞鹤确认,锦鹤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朱天龙为其附属公司员工。虽然朱天龙于锦鹤担任监事,但朱天龙并未在锦鹤中持有任何股份。此外,朱天龙并非瑞信达的员工或股东,除上述日常物流业务外与瑞信达无任何其他关联。

而对Blue Orca所说的第三方数据,飞鹤认为,尼尔森统计的数据可反映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但未必能用于全面反映本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此外,飞鹤称其未向中国商务部申报过运营数据,做空报告中所谓的商务部数据并未提供明确来源或链接,其数据可信度成疑。

飞鹤在公告中还引用了广州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非飞鹤委托)出具的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的报告。数据显示,飞鹤品牌的市场份额基本呈现上涨态势。

澄清资金问题

在报告中,飞鹤进一步对运营费用、飞鹤泰来收入及退税、资本支出、审计范围等作出了详细解释。

对于被指控有意地少报了数十亿美元的运营费用,飞鹤指出,公司与劳工及广告相关的费用均已按照适用会计准则的要求入帐。

飞鹤表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集团共计拥有5422名全职员工。集团与全职员工均已依法签署雇用协议。其指出做空报告中所称的50000多名人员应该是包含了集团经销商和终端零售店的所有市场服务人员所得出的数字。2018年,飞鹤主要通过央视一套进行电视广告宣传。2019年,其减少了央视一套的广告投放时间,增加了央视九套和央视十四套的广告投放时间。由于不同频道的广告时长单位成本差异较大,该等调整有助于本集团控制电视广告的投放成本。除电视广告投放外,飞鹤亦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广告宣传,以期取得更佳的广告宣传效果。因此,电视广告费用不应被作为计算本集团整体广告费用的基础。

此外,其还表示,基于其在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的龙头地位,其在与广告服务供应商的谈判中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

对于飞鹤泰来的收入及退税,飞鹤称,虽然泰来工厂尚在建设中,但于2016年成立后即开始进行贸易活动(即销售本集团的产品),并由此产生收入及税项。飞鹤泰来自2016年以来的退税是基于该等贸易活动(而非基于生产活动)而产生的。

在资本支出方面,飞鹤表示,其克东工厂的扩展,包括包装处理能力的扩展以及配方乳粉智能化生产能力的扩展,其中包装处理能力的扩展已于2018年底完成。而招股章程中披露的克东工厂的扩展,是指配方乳粉智能化生产能力的扩展(年乳粉生产能力由1.2万吨扩展至5.2万吨)。截至本公告之日,克东工厂配方乳粉智能化生产能力的扩展已完成。

此外,飞鹤澄清道,关于金斯顿工厂,公司招股章程中披露的公司金斯顿工厂之估计资本开支总额约为3.3亿加元,用途包括厂房建设及设备采购,而Graham集团仅承担了金斯顿工厂主体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仅为上述资本开支总额的一部分。吉林工厂于2019年11月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于2020年1月取得生产许可证,于2020年5月通过政府验收,取得了竣工备案登记证及不动产权证书。公司目前正在申请办理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证并预计于2020年10月取得该证书。截至2020年6月30日,吉林工厂已发生3.56亿元的开支。

飞鹤还在澄清公告中亮出了公司的现金状况和纳税记录。数据显示,在包括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在内的11个主要合作银行中,截至2020年6月30日,飞鹤的银行存款余额总计近149亿元。

“本公司保留就该报告相关事宜采取法律措施之权利(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利)。”公告结尾处,飞鹤这样表示。

记者 王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