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新周刊援引权威人士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早在2015年,就有传过这事了,2018年的时候,工商银行提交过一份试点投行的方案,但是至今依旧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对此,证监会表示,已关注到媒体报道,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证监会表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说实在关于银行业被发证券牌照的话题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不过说实在如果我们把这个事情放到世界银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看,似乎并不是一件让人意外的事情。这件事到底该怎么看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全世界对于银行业的态度其实一直都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银行业最早起源于货币兑换业务,随着银行业务的逐渐扩大,银行开始进入了全面混业经营时代,所以在上个世纪30年代之前,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各种金融业务都会干,混业经营几乎成为了商业银行的常态,你在银行无论是存取款还是保险、股票只要是有的金融业务银行都会涉及。一直到了美国大萧条期间,由于长期的混业经营引发了美国巨大的市场问题,30年代大萧条催生《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大萧条后美国于1933年推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银行业正式进入分业经营时代,一同问世的还有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及限制存款利率上限的Q条例。但是,正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经过了分业经营之后,在上个世纪90年代,《里格尔-尼尔州际银行业务和设立分支效率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消除银行经营地域、业务边界。1994年起美国银行跨州经营获正是许可,1999年美国银行业维持66年的分业经营正式废除,从法律上消除了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业务上的边界,允许银行以及银行控股公司提供相关产品与服务,结束了美国超过半个世纪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

其次,当我们明白了美国的从混业到分业乃至于再到混业的历程之后我们就明白,中国的金融监管一直都处于分业监管的状态,我们才有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为代表的“一行两会”监管模式,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家金融机构的业务逐渐混业化,金融机构实际上已经在不同程度地试探混业经营的底线,所以我们看到了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在银行网点代售保险产品等等,虽然还没能在银行直接开户炒股,但是银行的混业经营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让银行不断试探监管的底线,不如把这些业务都合法化,给银行发放证券牌照,能够有助于金融资本的合法监管,这不是一件坏事。

第三,关于给银行发证券牌照我们到底该怎么看?正如我们前面说了,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几乎已经是一个市场发展的趋势,让其合法监管必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正是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引发了整个世界的2008年次贷危机,所以在国家对商业银行进行证券业开放的时候并没有立刻全面放开,而是进行试点,可见国家对金融业的审慎监管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