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发澄清公告,但仍有疑问

5月24日晚间,华盛昌发布公告称,除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关联关系外,公司董事长和部分文章中提到的其他3位女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媒体所传播的董事长与女董事的关系与事实不符,严重伤害了相关当事人及其家人。

华盛昌在发布澄清公告的同时,还在其官网发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声明,提醒广大网友和媒体朋友,“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意在证明其公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明公司对此事是高度重视和认真的。

按照公告说法,此前网上发布的有关华盛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关系的文章,不符合事实,是捏造事实和造谣生事。因此,公司也将依据法律,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华盛昌的回应,从总体上讲,比较有理有节,既没有像有的回应那样愤怒之极,也没有躲躲闪闪,而是直面事实,承认了董事长袁剑敏与副董事长车海霞之间的关系,以及否认了袁剑敏与其他3位董事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关于董事长与女董事之间的关联关系,显然不能想当然,必须要有证据。而从此前相关人员披露的信息来看,似乎也没有确凿证据,更多是猜想或者推测。显然,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不仅站不住脚,对方还有权利追究其诬陷和造谣。

真相如何,自然会有相关机构调查处理。我们更关注的是,董事长袁剑敏与副董事长车海霞之间的关系。

根据媒体报道,华盛昌在2018年10月24日报送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对于袁剑敏、车海霞关联关系的表述为:袁剑敏与车海霞生有一儿一女。证监会在上市审核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反馈意见中要求华盛昌补充披露袁剑敏与车海霞是否曾经存在过婚姻关系,以及未将二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袁剑敏与车海霞生有一儿一女,未曾存在婚姻关系。

无论有没有法定婚姻证据,两人生有一儿一女是事实。既然他们是两个孩子的父母,是否意味着双方具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没有法定证明,是否意味着两人就不存在法律关系?今后两个孩子有没有继承公司财产的权利?市场又是否可以继续追问?显然,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把这些猜想留给投资者,总不是一件太好的事。

要知道,如果一旦确认袁剑敏与车海霞之间存在法律关系,那么就可能会构成“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问题。除非在确定招股前,双方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手段,明确女方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构成“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

因此,对于袁剑敏与车海霞是否该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问题,监管机构还应介入调查,真正把问题弄清楚,给投资者一个交待,不然对投资者来说,未免不公平。再隐秘的事,相信也会留下痕迹。当然,如果通过调查确实证明双方不是“共同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关系,也可以给当事人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