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证监会官网分别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内容显示,上市公司四环生物存在信披违规等4项违法事实,包括实控人、董事长(前)在内的多名高管遭证监会开罚单。

其中,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证监会官网

认定4项违法事实

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四环生物及其实际控制人陆克平等13名责任人员一共给存在四个违法事实:

一、信披违规——连续五年实控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4年起,陆克平控制陆某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增持四环生物股票,以扩大其所控制的表决权数量。陆克平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阳光集团及其他银行账户转账、直接存入现金等方式向上述账户提供资金,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同时,陆克平与四环生物投资者赵红、华樱等四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陆克平实际控制的上述19个账户自2014年2月20日起买入四环生物股票,至2016年6月20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0%,截至2018年4月1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从2014年5月23日至2016年底,四环生物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中,涉案账户组参与表决的投票数量都超过了全部表决权数量的45%。

证监会还发现,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办公场所内有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事项及财务事项的资料,包括涉及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资料和印章、陆克平知悉涉及四环生物经营事项的签字文件等。

证监会认定,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依然是信披违规——四环生物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4年10月10日,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爱迪与陆克平控制的阳光置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购买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的11套商铺,新疆爱迪不晚于2014年10月11日向阳光置业支付上述全部款项。这两家公司均为陆克平控制的公司,四环生物未按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三、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及每增加5%的上述时点上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2014年2月21日至2018年4月11日的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

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四、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涉案期间,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持续交易"四环生物",2016年6月20日,其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达30%时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且在2016年6月20日后仍持续交易"四环生物",总体为净买入。

截至2018年4月11日,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四环生物"4.06亿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9.42%。

综上,证监会认定,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关联交易;陆克平作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组织、策划涉案行为,直接导致四环生物上述违法行为,且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等违法行为。

坐庄5年 巨亏10亿

陆克平在听证过程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其一,陆克平知悉的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来源于其配偶、前十大股东之一的郁某芬,不应因其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推断其为实际控制人,且四环生物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是由董事长孙国建认可、推荐,与陆克平无关,相关人员指认其为实际控制人与事实不符;其二,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且积极配合调查,其并无违法的故意,主观恶性轻;其三,华某等人并非陆克平一致行动人,应将其交易金额剔除;其四,对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应适用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而非第二百零四条。综上,陆克平请求免除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请求从轻或减轻限制期内交易行为的处罚。

董事长孙国建在听证过程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孙国建因身体原因在2017年5月后已不参与四环生物的日常运营,在涉案行为中并未起到组织、策划、决定、批准、授意、指挥等主要作用,其并非涉案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综上,孙国建请求减轻或免于处罚。

最终,证监会对陆克平、孙国建二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对孙国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来源:证监会官网

就在5月22日晚间,四环生物发布公告,孙国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总经理职务。

不过对于四环生物来说,利空出尽或许就是利好的开始。截至5月26日收盘,四环生物较上一交易日涨0.5%,报收4.04元/股。

来源:深交所网站

曾遭大股东举报 宫斗剧剧本?

资料显示,四环生物1993年登陆深交所,2011年9月5日,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盛景")以持股3.98%成为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也被称为"A股最弱大股东"之一。

四环生物股东持股经过多轮变动,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昆山创投")、王洪明(证监会认定为陆克平实际控制)轮番坐上第一大股东位置。

2014年年底,四环生物第五大股东孙一帆和第六大股东德源纺织联合提议罢免史兆俊的董事职务,后者是广州盛景在四环生物董事会中的唯一席位,而如今证监会的调查表明孙一帆和德源纺织的账户均由陆克平实际控制。

随着四环生物的多次交易出现陆克平控制的阳光系"魅影",广州盛景和陆克平一方的矛盾逐渐加深。

2017年1月,在四环生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德源纺织和广州盛景都提交了临时提案,要求对对方启动调查程序,出现双方"互怼"的局面。

2016年12月,广州盛景、昆山创投、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微小投资",曾在2016年为四环生物第二大股东,如今不在前十大股东名单中)陆续委托京银律所向江苏证监局举报,同时于2017年初向证监会提交相关举报材料。

纵横20年 一代资本大佬悲情落幕

公开信息显示,陆克平出生于1944年11月份,除了实际控制四环生物外,还是阳光集团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被称为"毛纺巨子"。

1979年,陆克平成为江阴市精毛纺厂党支部副书记。7年后,成为党支部书记并兼任厂长,那时他已42岁。

1993年,江阴市精毛纺厂改制组建阳光集团等关联公司,陆克平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公司董事长。2002年,他正式成为阳光集团实际控制人。

2002年,正值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大潮,众多国有企业转卖给个人。在此背景下,陆克平顺利将阳光集团私有化,并成为实控人。这也为他赚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尝到资本市场的甜头后,随着资本市场一系列的改革,陆克平开始了娴熟的资本运作。他先是通过阳光集团旗下子公司紫金电子成为海润光伏的大股东。

2011年,海润光伏借壳江苏申龙实现上市。随后,海润光伏便推出10派7.4元的分红,当时备受诟病,然而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堂而皇之的拿走3亿多元。2015年初,海润光伏又提议"10转20",股票随即大幅上涨,陆克平又通过控股的紫金电子在2015年1月7日-20日累计减持套现达12.6亿元。

阳光集团是当时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排头兵,先后涉足毛纺、服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多种产业,其中公司的毛纺、服装制作在行业名列前茅。

2006年阳光集团的阳光呢绒被评为"中国世界名牌"。目前集团拥有8600名员工,固定资产8亿元。

正是如此,陆克平被业界称为"毛纺巨子"。2019年胡润百富榜中,陆克平家族以90亿元人民币财富上榜。

恐怕连陆克平自己也没想到,纵横市场20余载,最后竟在古稀之年以如此不光彩的方式告别了资本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