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一张限高令发到了中信证券。根据此令,法院对中信证券及中信证券董事长张佑君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不过讲真,媒体们把吃瓜起哄点落在“券商一哥”张佑君身上,并没啥必要,估计一哥此刻看到自己名字突然刷了屏也很莫名的。

乍一看标题党们还以为张董变“老赖”了欠债不还破产了啥的,其实根本不是啊啊啊,而是一桩小案惹的祸:一个叫余国菁的投资人想主张权利把中信证券给告了,连带了张佑君,因为张是法定代表人。

如果中信证券非要找人出来背个锅,“愉见财经”觉得:第一应该是当年给下文中这个投资人办开户的工作人员,这投资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来办开户,不晓得是怎么通过的,为日后纠纷埋下了雷;第二大概应该是中信的法务,估计没重视这小案子,白白惹了一场舆情风波。

究竟啥情况?故事还要从一名叫余国菁的台湾人说起。他诉中信证券,是因一宗证券投资纠纷。

大意是,台湾身份的余先生,2002年的时候要在大陆做证券投资,于是借了某个大陆人的身份证在中信证券开了个基金账户,账号为30***74。

这一是借来的身份证、二则他说这身份证还在2010年遗失了、三则这张一代身份证后来无法升级成二代身份证,所以这事就搞了。

这位余先生现在是想要法院判令追回那证券账户里的钱,但中信证券想必不肯给他,因为这账户主人不是余先生的名字啊。

余的举证是,他拿着别人身份证办开户的时候,签名是他亲手签下去的,鉴定一下字迹就知道了,而且密码也在他手上。

中信证券认名字不认别的,要钱得让那张身份证上的人来取。

呵呵哒。敢问余先生,所谓“借”来的那张身份证上的人,怕是您也认不得找不到吧。

最早这案子是在深圳福田区法院审的,该法院因为案子属于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移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应余国菁的申请执行,便就有了上头那张限高令。

不是你们想象的券商一哥来啥大瓜了。吃瓜群众散了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