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陈靖)讯 今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公告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和高盛高华证券变更控股股东的批复。

证监会公告指出,核准Morgan Stanley成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对Morgan Stanley依法受让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5.2亿元股权(占出资总额51%)无异议。

同时,证监会核准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成为高盛高华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对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依法认购高盛高华新增293,877,551元股权无异议。

在行业分析师看来,引进优质外资券商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外资券商能够在股权融资等投行业务领域引入国外成熟专业的服务和工具,丰富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引入优质外资券商能够倒逼国内券商积极变革,提高竞争力,以促进资本市场成熟度的提升。

外资控股券商再添大将

2019年8月21日,高盛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拟将合资证券公司高盛高华持股比例提高至51%。此前高盛持有高盛高华33%的股权,直到证监会今日核准批复仅用时7个月的时间。

公开信息显示,2004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京高华证券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高盛高华证券2018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高盛高华当年营业收入为4.56亿元,较2017年减少16.84%;净利润为6870万元,较2017年增加4%。2018年,高盛高华作为主承销商、联合主承销商以及副主承销商进行了3笔A股首次公开发行、2笔非公开发行、5笔公司债、2笔可转债发行的承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103名员工,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员工数78人,占比75.7%。公司目前以投资银行业务为主营业务,提供承销股票、债券与可转债等各类证券的服务,同时也提供收购兼并等财务顾问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高盛高华在年度报告中指出,2019年公司将继续寻求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建立一个合理、可靠的融资架构,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更大发展。目前高盛方面并未透露控股高盛高华后的具体战略安排。

2019年8月2日,华鑫股份发布公告称,摩根士丹利受让华鑫证券与摩根亚洲分别持有的摩根华鑫2%及49%的股权事项均需获得有关部门核准,上述两项股权转让事项如完成,摩根士丹利将成为持有摩根华鑫51%股权的控股股东。

此前因受让方负债比例被证监会关注

今年1月23日,证监会对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和高盛高华证券均提出同一问题,是否符合“不存在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的情形”。其中,要求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进一步说明股权受让方的或有负债金额,要求高盛高华证券根据申请材料,股权受让方有大额担保并涉及多项司法、监管和仲裁程序,说明股权受让方合理估计或有负债金额。

此外,证监会对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提出的反馈意见还有:

一, 就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2%股权转让事项,请说明是否符合有关内部决策程序、以及金融企业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

二, 请补充提供穆迪对股权受让方2018年的主体评级及标准普尔对股权受让方2019年的主体评级材料(如有),并结合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及同期同行业评级情况,进一步说明股权受让方是否符合《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外股东应“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的规定。

三, 拟任股东基本情况申请表中股权受让方的注册资本(授权发行的股本),与其《修订和重订的注册证明书》中有权发行的股份不一致,请说明前述存在差异的原因。

四, 请股权受让方对是否具备《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条件,作出明确说明。

证监会行政许可信息显示,已于2019年8月19日接收了关于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审批》的申请材料。

同时,证监会向高盛高华证券提出的反馈意见还有:

一、 根据申请材料,股权受让方有一起正在被调查及起诉事项,且涉及金额较大。请补充提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论证是否对此次许可事项产生影响。

二、 请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完善法律意见书。

外资鲶鱼加速进场,证券业扩大对外开放

随着证券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去年以来,外资机构跑步入场。

截至目前,已有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野村东方、金圆统一等外资控股券商设立,另外还有18家合资券商的设立申请排队待批。随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取消,今后不排除还会有外商独资券商的出现。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券商行业的竞争无疑将更加激烈。

目前申请提高持股比例的还有一家。方正证券于上年4月16日发布公告,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单方面向瑞信方正增资,增资完成后,瑞士信贷对瑞信方正的持股比例由增资前的33.30%提高至51%,并成为瑞信方正的控股股东。

天风证券在研报中表示,引进优质外资券商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外资券商能够在股权融资等投行业务领域引入国外成熟专业的服务和工具,丰富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引入优质外资券商能够倒逼国内券商积极变革,提高竞争力,以促进资本市场成熟度的提升。

中信证券非银行业分析师称,外资证券公司优势发挥需要A股市场配套环境成熟和外汇管制放松。短期看,证券行业竞争格局不会因放宽持股比例限制而改变,长期随着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改变,外资券商竞争优势有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