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上下游零部件供应商的盈利都会受到直接影响。

近日,国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无锡振华提交招股书,开始冲刺IPO。依靠过往的亮眼表现,振华汽车能否向发审委证明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又能否顺利拿到融资度过可能到来的行业寒冬?

大客户依赖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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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振华汽车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2018年间,公司营收分别为11.68亿元、14.69亿元和15.27亿元,对应净利润1.44亿元、0.83亿元和0.93亿元。

招股书显示,公司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无锡县胡埭电器元件厂,成立不久后就开始涉足汽车零部件的生意,并在其后一步步的改制中由个人承包经营,发展为今天的股份制公司。

30余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振华汽车积累了一定的技术优势,长期为大型汽车集团供应相应的模具与零部件。但与此同时,这也为公司带来了一个问题——客户过于集中。

公开信息显示,振华汽车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上汽集团、上海大众、上海通用等,前五大客户全都集中在上海。

2016年-2018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比例分别为80.08%、69.17%和 68.25%,客户集中度较高。尽管这一比例正逐年下降,但截止报告期末前五大客户的占比依旧超过了60%。

同时,在前三大客户中,上汽通用与上汽大众均为上汽集团的子公司,振华汽车对这三家公司的销售额度在2018年时占比达到57.68%,单一客户依赖现象严重。

从以往上会的案例来看,对单一客户销售金额超过50%与否并不是上市的红线。但是在行情不好的时候,大客户对上游企业的盈利能力会产生严重影响。

今年可以说是汽车整车销售行业最困难的一年,整个行业销量都在下滑,2019年上半年上汽集团及其子公司汽车销量整体下滑高达20.8%。作为上汽集团的重要供应商,振华汽车的业绩有很大概率受到连带影响。

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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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受行业周期影响可能产生的业绩下滑外,振华汽车在今年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也会对公司的上市进程产生影响。

2019 年3月28日,振华汽车的员工张某在公司大冲 8 号车间备料区拆除钢卷外包装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死亡。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滨应急罚[2019]13号),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3 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3.28”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显示,除了导致当事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外,间接原因被认定为:

1.安全防护装置不到位;

2.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了卷料放置缺少防倾倒措施的事故隐患,但未有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也就是说,振华汽车及厂区相关负责人应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不同等级。其中,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如果此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那么振华汽车在报告期内的业绩无疑会受到重大影响。

突击分红导致资产负债率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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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看招股书时,飞鱼财经注意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2017年末时飙升,较上一年度增加了28.18个百分点。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上市前的突击分红。

2017年,决定上市的振华汽车发现账上的未分配利润已经高达7.37亿元,于是决定在上市前开始分红。根据计划,公司拟在4个月的时间内进行三次分红,累计金额达到3.7亿元。但在2016年末时,公司的货币资金仅有0.76亿元,显然无法拿出3.7亿元的现金分红。

而为了将这笔红利发出,公司决定在2017年度一举增加了3.4亿元的短期借款,才完成了分红。而这也导致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