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商标权的游戏,9年之后终于落下帷幕,要求14亿的赔偿,最终只判赔了100万,这样的结局似乎有点出乎意料!

王老吉的故事,还得从清朝的道光年间说起。它的创始人王泽邦本以务农为生,道光年间广东爆发了一场瘴疠,他就携妻儿上山去避疫,途中偶遇一道士传给了他一剂药方,他就照此煮了茶给妻儿服用。卓有成效之后,王泽邦就照此方法将此茶煮给当地的百姓喝,治愈了很多天花、疫症。再后来阿吉凉茶的名声就越来越大。

随后,经过多次的改良,在凉茶中加入了十多种草药之后,形成了独家凉茶。1828年,王泽邦在广州开设了第一间“王老吉凉茶店”。后林则徐来广东禁烟,由于水土不服等很多因素,患上了严重的感冒。他的随从听说了王老吉凉茶之后,就为林则徐买了一剂,服用后林则徐的症状全消,为了表示感谢,林则徐派人将一个刻有“王老吉”的铜壶赠与王泽邦。后来王泽邦就以王老吉为号,首创了凉茶铺,1840年王老吉开始推出袋装凉茶。

半个世纪之后,王老吉的第三代时,王老吉凉茶已经销往了全球华人地区。

百年之后的1956年,王老吉同嘉宝栈、常炯堂等8家企业合并成立“王老吉联合制药厂”,经过后来的一系列变动之后,它的最后归属是广州市医药总公司。

1997年2月12日,广药集团(前身是广州市医药总公司)申请注册了王老吉商标。同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双方约定将商标使用权给鸿道集团的子公司加多宝使用,并同意其在国内销售红罐凉茶王老吉。

到了2000年,双方再续约时约定鸿道集团的商标租约到期时间为2010年。后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同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又签署了两次补充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权分别延续到2013年和2020年,后由于李益民因受贿罪被判刑,这份合同最终被判无效。

这十年间,鸿道集团在王老吉身上花了大功夫,不仅斥巨资打广告之外,还将王老吉从保健品转型成为功能性的饮料。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一句“怕上火喝王老吉”更是深入人心。由于品牌的巨大成功,到了2010年,广药集团启动了王老吉的品牌的商标评估程序,当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为1080.15亿,已经算是中国第一线品牌了。

由于当时的广药集团需要发展“大健康产业”计划,而这些大健康产业均是以王老吉为核心展开的。2011年底,双方就商标租赁期限问题正式对簿公堂。到了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广药集团胜诉。

随后,加多宝正式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但是双方之间的争斗并未因此停止。2012年11月,广药集团就“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等宣传广告语将加多宝告上法院,并索赔千万元。2013年1月,广州市中院下达了禁令,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以上广告语,并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元的损失。

当然,事件并未因此而结束。2014年3月广药集团又将加多宝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怕上火喝加多宝”涉嫌不正当竞争。2015年12月,广州市中院判定,“怕上火”专属王老吉品牌,加多宝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且要赔偿王老吉人民币500万。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2015年广药集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原来的10亿赔偿金额改成29.3亿。随后加多宝也进行了反击,请求广东高院判令王老吉赔偿加多宝的六家公司一共10亿元的损失。

一段时间之后,加多宝的红罐也不能用了,于是加多宝启用了金罐。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享“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双方互不侵权,互不赔偿。

2018年7月,白云山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显示广东高院判决加多宝及六个主体公司赔偿广药集团共计人民币14.41亿元。

该判决书同时注明,如相关方不服,可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随后,该案被发回重审。2019年8月16日,该案迎来了终审判决。

白云山公告显示,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停止“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并且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驳回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广药集团诉求的14.41亿赔偿,最终以100万收场。至于未来两家何去何从,加多宝肯定会在最近几年启动上市,至于双方还会不会再起争执,我认为后续可能性已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