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8月6日晚间,中超控股(002471.SZ)公告称,拟将持有的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下称“锡洲电磁线”)51%的股权以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郁伟民、郁晓春。

中超控股表示,转让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锡洲电磁线股权,此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锡洲电磁线股权评估值相较7年前中超控股收购时有所增长,然而出售这51%股权的价格却较七年前收购时接近“腰斩”。

子公司增收不增利

对于此次出售锡洲电磁线的原因,中超控股表示是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以减轻负担、轻装前行。

资料显示,锡洲电磁线主营包括电磁线、金属杆等。2011年,中超控股筹划收购锡洲电磁线时,锡洲电磁线股东承诺2012年-2013年净利润是2400 万元、2700万元和3100万元,然而锡洲电磁线2012年和2013年仅完成1208.93万元、2513.07万元,低于承诺效益,2014年锡洲电磁线完成业绩承诺。

近三年,锡洲电磁线增收不增利:营收持续增长,但净利润快速下滑,2016年-2018年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03亿元、14.29亿元和14.79亿元,但净利润分别为1108.83万元、865.16万元和306.29万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锡洲电磁线资产总计6.89亿元,净资产2.2亿元;营业总收入6.9亿元,净利润213.33万元(经审计)。

而中超控股近年来也深陷违规担保、股东间诉讼、股东变更等事项,2019年上半年,中超控股归母净利润下滑近五成至4255.31万元。

对此,中超控股认为,此次出售锡洲电磁线51%股权,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聚焦主业,提升公司内在实力。

红岸风险挖掘系统显示,中超控股自2015年以来,历年财务异动状况中,“涉嫌财务粉饰”的情况一直为“异动”。

评估值增长 转让价格几乎腰斩

根据中超控股《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此次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由沃克森出具《评估报告》,锡洲电磁线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2亿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48亿元。

然而上述《评估报告》原文中,沃克森选取了收益法、市场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其中,采用收益法形成的评估值为2.3亿元,采用市场法形成的评估值为 2.48亿元,最终沃克森以市场法的初步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一位资深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中超控股出售股权公告里应该是将“市场法”写成了“收益法”,出现笔误,应该需要更正,以免误导投资者。

8月7日,中超控股证券部人士复查公告后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我们最终选取的是市场法评估,出售股权公告中写错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市场法评估,锡洲电磁线的评估值为2.48亿元,增值率为12.81%,若以出售股权比例51%计算,对应的出售价格应该为1.26亿元。

然而中超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参照该评估结果,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锡洲电磁线 51%股权交易价格为7500万元。

该价格只有1.26亿元的六成。此外,此次出售股权价格与当初中超控股的收购价格相比,也差距不小。

2011年,中超控股开始筹划定增,其中募投项目之一就包括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锡洲电磁线51%股权,当时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在评估基准日,按照收益法评估的锡洲电磁线股东权益价值为2.01亿元,增值率114.17%。因此,中超控股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耗资7034.9万元收购锡洲电磁线35%股权,再增资6564.56万元。

以此计算,中超控股共耗资1.36亿元,从而在2012年正式取得锡洲电磁线51%股权。此次出售价格为7500万元,相较7年前的收购价格亏了44.85%。

对于此次出售锡洲电磁线51%股权价格与评估值、2012年受让价格之间的差距,上述中超控股人士表示:“对于价格的确定我们这儿不是很清楚,但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