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上海,记者徐红)讯,“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从各地陆续落地至今已有月余,至此,对于市场来说,最为关心的毫无疑问就是带量采购的实施情况及落地效果,而这可以说也将影响着下一轮带量采购的推进。

虽然执行只有一个多月,而从近期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4+7”带量采购颇有成效。

在1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称,11个试点城市从4月1日起已陆续启动带量采购,截止到4月14日,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的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完成了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

“这个数字应该说还是超出了预期,也消除了以往大家对医院采不采、用不用的担心,并且医保的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相关政策也基本上得到全面落实。从试点的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用药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陈金甫副局长表示。

与此同时,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也表示称,卫健委在配合医保局推进带量采购工作、保障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中标结果方面部署了两方面的措施,包括监测使用情况,以及取消一些影响中标药品使用的政策门槛如药占比等。

“下一步我们还是要继续做好监测、做好调研,了解医疗机构包括药厂反映的情况,通过三医联动这样一个机制,进一步拓展这样一个好的制度(带量采购)。”曾益新副主任补充道。

另一方面,已有一定带量采购经验、同时也被认为是此次11城市带量采购范本的上海也公布了一组数据,同样显示集采在该地的推进颇为顺利。

据上海医保局称,自3月20日上海市开始执行4+7集采中选结果以来,市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积极,受惠百姓范围日趋扩大,中选品种医保结算总费用已超过5000万元,使用量占同品种药品总用量的70%以上。同时,本次4+7试点涉及的中选品种和非中选品种均保持着一定的采购和使用量,没有出现某些品种采购和使用量大幅下跌的现象。

带量采购被指“带量”不够,企业寄希望于“增量”

虽然官方对于集采执行至今的进展颇为满意,然而中标企业们似乎还有不少自己的看法。

“从目前公布的整体数据来看,带量采购执行了一个月,销量确实超过了预期。不过,我认为超预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此轮带量采购所承诺的‘量’本身较低,各级医院上报的量很保守,有些城市比如西安、重庆等,并没有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来估算采购总量,他们上报的采购量远远低于这个比例;另外,由于怕后期压货,因此医疗机构在前期都会尽快‘出货’、选择多使用中标产品,这也会导致前期销量超预期,但后期销量可能就会下降。”某中标企业如此告诉记者。

事实上,对于带量采购的“带量”问题,此前早有企业提出异议。

“大致来看,上海地区的采购量符合预期,这也与上海有一套成熟的药品集采系统有关,软硬件都到位,医院药品用量比较透明。但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是如此。”对方如此总结道。

据了解,历时约两年时间,上海在2014年底建成了“上海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即“阳光平台”,该平台功能完善,是上海医药集中采购的技术支撑,实现了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结算全流程的信息化监管。而在此次4+7试点中,上海医保局通过阳光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实行1:1比例自动限制。

“这样在优先采购中选品种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继续采购未中选品种,带量保量和尊重医生患者选择权双管齐下,既保证了中选品种合同采购量按时完成,也最大程度减少了招采活动对医疗机构日常诊疗的影响。”上海医保局表示。

除了对执行的“采购量”仍有质疑外,还有企业则提出了“合同采购量若提前完成,之后还会不会有增量”这个问题。

“因为不管目前的采购量是多了还是少了,之后能否有增量才最终决定中标企业能从带量采购中获益多少。”上述企业表示,“不过目前才执行一个月,也很难预测增量情况,预计要在3个月后才能发现趋势。”

而对此问题,其他企业则显得乐观不少,认为由于中标产品价格低,因此在完成带量后,预计增量不成问题,“毕竟这是利国利民的事”。

事与愿违,“临床推广”仍难抛弃?

“4+7”带量采购即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进行国家层面的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试点。其意义在于,通过压缩药品流通中间环节(通过药品的直接进院,减少企业销售费用,即“临床推广”费用),从而减少企业交易成本,降低药品价格,在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同时,也节约了医保费用,为将来创新药的入市预留空间,也就是所谓的“腾笼换鸟”。

12月6日,首批“4+7”带量采购招标结果公布,其中25个品种成功中标,而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此次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与此同时,未中选品种也都实现了10%~30%的梯度降价。

然而,药品价格是下降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却不见得就能就此打住。

据一位来自中标企业的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从目前公布的整体数据来看,带量采购的销量超预期,但如果具体到企业,各家的情况又不尽相同。

“据我了解,有些4+7品种在过去一个月的销量并不是很好。当然,因为有‘带量保量’的保证,后期销量应该无虞。因为一旦销量不达预期,相关部门必定会强制要求医院执行。”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但对于企业来说,即便是同一适应症下,其产品也往往不只是只有带量采购品种,而一旦临床医生被强制要求使用某个公司的4+7中标品种,就有可能让他们对公司的整体品牌产生反感,最后波及其他产品。”对方进一步解释道。

“所以,企业并不会希望强制医生使用自己的产品,而为了促进销量,他们还是会选择做临床推广。”他补充道。

上下统一,带量采购扩大试点可期

在对于是否扩大带量采购试点这个问题上,不管是决策部门还是下面的各个地方政府,大家的态度可谓是相当统一的。

在16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陈金甫副局长便表示称,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扩大试点。

“不过扩大试点也不是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事,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总结各地区试点的经验,以检验各项试点政策配套措施的一些持续性的功能。”他说。

相较之下,非4+7集采试点的地区联动集采结果的心情会显得更为迫切。4月10日,记者获悉,为探索在省内展开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江西省医保局联合江西省卫健委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填报25种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年度计划采购量。这也预示着,江西正积极为全省推进4+7集采结果而做准备。

随后,唐山市医疗保障局也于16日正式发文并召集4+7带量采购中标企业、非中标企业等召开会议,确定要跟进集采中标结果。据要求,中标企业需在一个月内就唐山、秦皇岛两地公立医疗机构销售情况、是否参加唐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及是否执行该药品京津最低价等问题进行反馈。

唐山也是第一个正式发文表态要跟进集采的地区。而除此之外,记者还获悉青岛卫健委亦早在今年年初就下发了通知,征求公立医院是否参加带量采购试点。

“带量采购是否扩大试点、以及是否进行第二批带量采购,这些应该可以说已经不是问题。而市场关注的焦点是,接下来决策当局在进一步推进集采的时候,是否会对某些细则如“唯一中标”等做出调整,以及还有那个亘古不变的问题,就是带量采购的‘带量’能否得到保证。”分析人士表示。